家長提問:
寶寶吃他的寶寶粥,我們自己吃大人的食物,但是大家都坐在餐桌一起吃,這算是親子共食嗎?
營養師回答:
我們先來定義什麼是「親子共食(family meals)」,不單只是一起吃東西,還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:
1. 坐下來面對面共食
2. 分享相同的食物(無論吃什麼)
3. 一起「愉快」的用餐
4. 關掉電視和其他電子產品
也意思是說,如果今天家長只吃自己成人的東西或做自己的事,寶寶一邊看電視一邊餵食寶寶食材,即使是坐在同一個餐桌前,仍然是不符合親子共食的理念哦
除此之外,像是第二點: 分享相同的食物(無論吃什麼),如果今天在親子共食時,不幸桌上只有薯條可以吃,家長們要怎麼辦?
前者:薯條家長吃,給寶寶吃點健康的小水果就好。
後者:大家還是一起吃吧~只要掌控少鹽少糖的原則,薯條至少可以提醒店家不要加胡椒鹽就好
如果是我,我會選擇—「後者」。
什麼?營養師你說什麼?怎麼可以給小孩吃油炸物?健康就是要從小打底,當然不能給孩子吃薯條這種垃圾食物呀!
原因就在於第三項: 一起「愉快」的用餐。
相信許多家長(包括我自己),常常寧願自己隨便吃,然後將我們認為最「好」的食物留給孩子。
但是,如果對孩子而言,這並不是他們想要最「好」的呢?
或許不想吃
也許吃不下
可能沒吃過
興許不合胃口
有一百種理由可以說明孩子「現在」就是不想吃這個食物,而家長能掌控的唯一權利便是「尊重」,尊重寶寶不想吃的意願,不生氣不強迫,以保持用餐的愉快情緒為最高原則。
還記得之前和娘家人聊天,他們覺得我是個很好餵的小孩,所以一直給食物一直餵,反正我也不哭不鬧。
但是,我的幼年飲食回憶卻完全不是這般愉快,我只記得我吃得很痛苦,像是不吃完就要被關廁所,坐在餐桌前2~3小時不能去玩,還要被罵吃太慢。
最後只能忽視自己已經吃得快撐到吐的感覺,最後有失去自己能夠聽到飽漲的訊息,長大之後很容易吃太飽結果變胖,過食及暴食的問題也成年後好幾年才稍能得到控制。
所以現在,如果我的孩子選擇不吃,我會尊重他不吃的意願。
然而,雖說口頭說著「尊重」,但是看著自己精心烹調的料理被棄之如敝屣,那個家長(包括我)不心痛?
所以回到問題的原始點-「親子共食」,孩子選擇不吃,我們尊重,但是孩子也必須承擔他選擇的後果,就是身為家長的我們把桌上他不吃的食物吃掉,吃掉他自己選擇不吃的餐點。(但是後續也沒有額外的餐後點心可以填肚哦~)
至於第四點,關掉3C用品,也許有人會覺得困難重重,我只能說,爸爸媽媽們呀~是否還記得和另一半「剛開始約會的感覺」?
別掙扎著是要帶著孩子吃飯,而是珍惜和孩子每次吃飯的相處時間,至少在我有記憶中,和另一半開始約會吃飯,應該不太會只看電視或滑手機吧~把這種專注約會的熱情續留給孩子
至於寶寶何時可以開始進行親子共食呢?簡而言之就是當孩子能夠一起跟家長吃飯的時候,目前沒有特別的規定必須在第幾個月月齡時開始,或是約在孩子準備好(約7個月時)就可以開始。
不過,也不代表寶寶在六個月時不能進行親子共食,而是在剛開始接觸副食品時,有太多食物還沒接觸過,也還沒確定孩子的副食品的進食狀況。
所以,當孩子的生理發展確定可以順利吃副食時,就可以和全家人一起享用親子共食了~
最後,結論再重覆親子共食的五個重點:
1. 寶寶副食補充順利時,即可開始親子共食
2. 坐下來面對面共食
3. 分享相同的食物(無論吃什麼)
4. 一起愉快的用餐
5. 共食時關掉電視和其他電子用品